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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琢 | 论正名思想与中国训诂学的历史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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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琢 | 论正名思想与中国训诂学的历史发展

这三个层面的“正名”具有共同的基础,那就是对语言文字名实关系的深入分析。需要强调的是,古人眼中的“名”包含了语言文字的全体。《说文》:“名,自命也。”《春秋繁露》:“名者,所以别物也。”“名”以声音为形式、用以区分表达客观事物,指的是语言。除此之外,“名”亦指文字。《论语》“必也正名乎”郑注:“正名谓正书字也。古者曰名,今世曰字。孔子见时教不行,故欲正其文字之误。”宋代之前的学者多从此说,“何晏《集解》虽行之已久,而郑注《论语》唐初岿然犹存。江式、魏收、皇侃、李铉、刘炫、李百药、魏征、陆德明、贾公彦皆知尊信郑注。”[2]古人对“名”的界定并不区分语言、文字,正名也就涵盖了汉语汉字的全部世界。正名是一个循名责实的过程,无论政治哲学、逻辑学还是语言哲学,都基于对“名”的理解与阐释,探寻着“名”的意义理据与解释方式。就语言文字而言,“名”的理据涉及语言的音义关系和文字的形义关系,当正名思想影响并呈现为某种具体的语文解释时,也便形成了中国训诂学最具特色的两种训诂体式——声训与形训。

声训旨在说解音义关系,形训旨在说解形义关系,二者的滥觞皆与正名密不可分,可以一直上溯到孔子那里。在《论语》中,季康子问政于孔子,孔子对曰:“政者,正也。子帅以正,孰敢不正!”从思想上看,孔子用“正道”之义来为政治正名。从语言文字上看,“政”与“正”是典型的同源词,“政”更是“正”的分化字,孔子对“政”的释义兼具了声训、形训的双重内涵,这是正名思想推动先秦训诂滥觞的显证。正如胡适所说:

孔子的“君子于其言,无所苟而已矣”一句话,实是一切训诂书的根本观念。故《公羊》《谷梁》,都含有字典气味。董仲舒的书更多声音通假的诂训(如“名”训“鸣以出命”,民训瞑,性训生之类),也有从字形上着想的训诂(如说王字为三画而连其中,《说文解字》引之)。大概孔子的正名说,无形之中,含有提倡训诂书的影响。[3]

孔子的“君子于其言,无所苟而已矣”一句话,实是一切训诂书的根本观念。故《公羊》《谷梁》,都含有字典气味。董仲舒的书更多声音通假的诂训(如“名”训“鸣以出命”,民训瞑,性训生之类),也有从字形上着想的训诂(如说王字为三画而连其中,《说文解字》引之)。大概孔子的正名说,无形之中,含有提倡训诂书的影响。[3]

关于正名与中国训诂学的滥觞,我们从两方面加以理解。在学理层面上,训诂学有三种基本训释方式——义训、声训、形训。义训解释词义,声训通过阐发词源来解释词义,形训通过解释字意来说解词义。就文献解释而言,义训的方式是足够的。之所以会出现探求名实、发掘理据的声训与形训,恰恰体现出正名对中国训诂学的推动与影响。在事实层面上,早期声训、形训多源自主张正名的先秦诸子。一方面,先秦诸子承袭了孔子以来的声训之法,“孟子凡言古人制度文章,往往自为训诂。以声阐义,遂为汉儒说经家法。”[4]《孟子》中对“巡狩”、“畜君”、“庠校”等词语的训释都是典型的声训;荀子对“友、礼、生、君”等词的训释亦为声训,为《春秋繁露》《白虎通》等著作所取。在《系辞》《序卦》《说卦》等文献中,亦常见声训之运用。一方面,先秦文献中已有形训之滥觞,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“夫文,止戈为武。”《宣公十五年》:“故文,反正为乏。”《昭公元年》:“于文,皿虫为蛊。”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古者仓颉之作书也,自环者谓之厶,背厶谓之公。”这些字说皆为《说文》所取,影响着后代形训的发展。

从先秦到两汉,随着中国训诂学的产生与不断发展,声训与形训也蔚为大观,它们超出了今古文经学的封畛,成为普遍使用的训诂方式。据学者统计,《史记》用声训60例,《白虎通》用声训363次,《毛传》用声训525次,《郑笺》用声训411次,《礼记》郑注用声训607次,《释名》用声训1335次,《孟子章句》用声训81次,《楚辞章句》用声训1013例,《说文》用声训882例[5],足见其广泛运用。不仅数量增加,声训的解释范围亦不断拓展,从政教义理延伸到天地山川、言语饮食、衣服宫室、典籍器物等诸多层面。刘熙在《释名序》中说:“名之于实,各有义类。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,故撰天时、阴阳、四时、邦国、都鄙、车服、丧纪,下及民庶应用之器,论叙指归。”两汉声训集大成之作《释名》的出现,充分体现出在正名思想的推动下,声训的普遍化倾向。至于形训,两汉今文字说大率亡佚,但从“孝平时,征礼等百余人,令说文字未央廷中”的史事中,从《说文》对两汉“通人说”的广泛征引中,从许慎对“诸生竞说字解经谊”的慨叹中,都不难看出汉人字说之盛。至于古文经学,一部《说文》足以反映其形训成果的丰富了。

“汉代学者,本有二途:一主形训,许氏《说文解字》是也;一主声训,郑氏群经注谊是也。”[6]从两汉开始,声训与形训的大量使用成为中国训诂学的重要风貌,奠定了训诂的两大体式,由此形成了因声求义、以形索义的基本方法,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。究其实质,这一历史脉络的内在推动力,正是先秦以来的正名思想。

二、正名与义理:中国训诂学的经学化倾向

正名思想推动着先秦两汉训诂的滥觞与发展,在这一过程中,开启了中国训诂学的经学化倾向。随着秦汉大一统王朝的建立与文化集权,在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之后,正名聚焦在经学领域,通过对语言文字的训释说解,阐释儒家经典中思想、史实、礼制、名物的命名理据。“名者,大理之首章也”,董仲舒在《春秋繁露》中充分强调正名的经学意义,进而用声训阐释“王”“民”等词的义理内涵:“王者,皇也;王者,方也;王者,匡也;王者,黄也;王者,往也。”“民之为言,固犹瞑也。”王的名号包含“五科”,将一个词解释为五个来源,体现出十分浓厚的义理阐释倾向。作为今文经学巨擘,董仲舒奠定了两汉正名思想与经学、小学结合的整体方向。在这一过程中,两汉训诂——特别是今文经学的训诂,具有了鲜明的经学化倾向,沾染上浓厚的秦汉思想的历史特点。从董仲舒开始,以“天人感应”为核心的阴阳五行思想成为官方哲学,弥漫在两汉全部的思想领域之中。在这一背景下,正名与训诂又怎能脱离天道的秩序呢?董仲舒说:“是非之正,取之逆顺,逆顺之正,取之名号,名号之正,取之天地,天地为名号之大义也。”又说:“事各顺于名,名各顺于天,天人之际,合而为一。”(《春秋繁露·深察名号》)当正名与天道相结合,训诂学与经学义理的阐释也就彻底结合起来了。

训诂是对语言事实的解释,在此基础上阐发义理,而一旦义理的诉求过于强烈,让训诂成为经学说解的手段,就会导致语言事实与思想体系之间的矛盾,从而形成了两汉训诂独特的历史面貌——义理形训与义理声训。前者指违背汉字的字源与字理、基于隶书形体来说解字义、阐发思想的形训,以纬书中的今文字说为代表;后者指不完全符合词源规律、主要利用音近关系来阐发儒家思想的声训,以今文经学的集大成者《白虎通》为代表[7]。在阐发经学义理的热切追求中,这些训诂难免违背语言事实,呈现出杂糅性、任意性的特点。

先看义理形训。今文字说大多亡佚,在纬书辑佚中有所保存。以“火、水、木、土”四字为例,在《春秋元命苞》中,“火”是“其字人散二者为火也”;“水”是“立字两人交一,以中出者为水。一者数之始,两人譬男女,言阴阳交物,以一起也”;“木”是“八推十为木,八者阴合,十者阳数”;“土”是“其立字十夹一为土”。这些字说根据隶书形体附会五行之说,显然错解了汉字的形义理据——以“水”为例,把隶书中的左右笔画解释为相对的人形,两人交合,中间的一竖是“中出者为水”,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的说解呢?

再看义理声训,由于师承、角度的不同,学者对同一名物往往有不同的声训,分歧众出。以“儒”为例:

儒之为言无也,不易之术也,千举万变,其道不穷,六经是也。(《韩诗外传》)

儒者,濡也,以先王之道能濡其身。(《礼记·儒行》疏引郑玄《三礼目录》)

儒者,区也,言其区别古今。(《后汉书·杜林传》引《风俗通》)

儒之为言无也,不易之术也,千举万变,其道不穷,六经是也。(《韩诗外传》)

儒者,濡也,以先王之道能濡其身。(《礼记·儒行》疏引郑玄《三礼目录》)

儒者,区也,言其区别古今。(《后汉书·杜林传》引《风俗通》)

两汉学者从“儒”的境界、特点、渊源与知识素养的不同角度,进行了多样性的训诂尝试。或用“无”来阐释儒者的应物不穷,或用“濡养其身”来体现儒者的修身之道,或用“区别古今”来强调儒者的通达无碍。问题在于,它们真的符合“儒”的词源理据吗?语言的客观解释与经学的主观阐发交织杂糅,莫衷一是。更有意思的是,义理声训不仅各家歧异,即使是一家之说,也因角度不同而异训纷呈。以“天”为例:

天之为言镇也,居高理下,为人镇也。(《白虎通·天地》)

天之言镇也,居高理下,为人经纬,故其字一大以镇之也。天之为言颠也。(《春秋说题辞》)

天之言瑱。(《春秋元命苞》)

天,豫司兖冀以舌腹言之,天,显也,在上高显也。青徐以舌头言之,天,坦也,坦然高而远也。(《释名·释天》)

天之为言镇也,居高理下,为人镇也。(《白虎通·天地》)

天之言镇也,居高理下,为人经纬,故其字一大以镇之也。天之为言颠也。(《春秋说题辞》)

天之言瑱。(《春秋元命苞》)

天,豫司兖冀以舌腹言之,天,显也,在上高显也。青徐以舌头言之,天,坦也,坦然高而远也。(《释名·释天》)

“天”是两汉经学的核心范畴,不同声训体现出古人对“天”的多元理解:“镇”强调居高理下,“显”强调在上高显,“坦”强调坦然高远,“颠”强调位于顶点,“瑱”的理据尚且不明。对于同一义项,出现了五种各具义理特点的训释方式;在《春秋说题辞》和《释名》中,“天”的声训更不止一种,均体现出义理声训的杂糅性与任意性。

在正名思想的推动下,两汉经生特别是今文经学家通过义理形训、义理声训的方式,阐明儒家经典中的命名理据。在这一过程中,训诂学呈现出鲜明的经学化倾向,这一倾向影响深远,形成了训诂学史上不容忽视的传统。一方面,中国训诂学从一开始就没有局囿在语言文字内部,而是与作为中国文化主干的经学传统之间,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联;训诂学的经学倾向与义理内涵是其重要的学术特点。另一方面,过度的经学化又损害着训诂学的学术价值,出现了大量背离语言文字事实的训诂——虽然经学之树条枝繁茂,但语言事实的根基却不断枯竭,这是两汉经学、小学结合过程中的历史性产物。就正名而言,古人在正名的推动下寻求字词理据,但随着理据阐释的任意、混乱甚至是错谬,名和实的关系由“正”走向了进一步的“乱”。这样的训诂实践究竟是在端正名实呢?还是在淆乱名实呢?在历史的逻辑中,正名走向了自身的反面,发生了内在的异化。

三、正名与规范:中国训诂学的实学基础

随着两汉训诂的经学化与名实之间的淆乱,语言事实与经学义理、客观还原与主观阐释之间的脱节与矛盾不断加剧。如果不能回归正名的本质,重建名实之间的合理秩序,训诂学与经学相结合的意义又在何处呢?那么,如何把握语言文字理据的客观性,明确经典解释的规范与标准?如何让经学阐释根植于语言事实的基础,建立中国训诂学的实学传统?这一重要的历史任务,落到了以《说文解字》为代表的古文经学身上。

许慎强调“小学”是经学的基础,“文字者,经义之本,王政之始”。在此基础上,他严厉批判了那些违背语言文字事实的义理训诂。《说文叙》中说:“诸生竞说字解经谊,皆不合孔氏古文,谬于史籀。俗儒啚夫,翫其所习,蔽所希闻,不见通学,未尝睹字例之条。”在这里,“诸生”、“俗儒”指今文经学,“通学”指以贯通五经为特点的古文经学。许慎对语言文字名实淆乱的现象深感愤慨,他作《说文》的重要动机,就是要建立汉字说解与词义训释的客观标准,再度实现正名理想。那么,许慎是如何纠正训诂经学化带来的弊端呢?又是如何重建“小学”的客观标准的呢?约有三途:其一,溯本求源。《说文》以小篆为基础说解汉字,兼及古籀、金文,这是当时所能见到的最古字体。和隶书相比,小篆充分保存汉字的原始构意,更为准确。其二,五经互证。许慎五经无双、旁摭故训,儒家经典中的语言事实是《说文》训释的基础,坚实的文献依据保证了《说文》形训、声训的客观性。其三,形义体系。许慎分析汉字基础构件的构意,为单笔构件、非字构件赋予字意,以部首为核心构建起严密的构意体系;在体系之中,一点一画皆有意焉。此外,通过训释的规整和优化,《说文》建立起缜密的训释体系。形义体系使《说文》具有充分的自证特点,借用《孙子兵法》中的譬喻,《说文》犹如常山之蛇,“击其首则尾至,击其尾则首至,击其中则首尾俱至。”

为了展现《说文》的学术特点,我们把它和同被训释词的义理训诂进行对比。《说文》以说解字义为主,和义理形训相比,许慎更为准确地把握了汉字的形义理据。以“水、木、火、土”四字为例:

《火部》:火,燬也。南方之行,炎而上。象形。

《水部》:水,准也。北方之行。象众水并流,中有微阳之气也。

《木部》:木,冒也。冒地而生。东方之行。从屮,下象其根。

《土部》:土,地之吐生物者也。二象地之下、地之中,物出形也。

《火部》:火,燬也。南方之行,炎而上。象形。

《水部》:水,准也。北方之行。象众水并流,中有微阳之气也。

《木部》:木,冒也。冒地而生。东方之行。从屮,下象其根。

《土部》:土,地之吐生物者也。二象地之下、地之中,物出形也。

在两汉思想的大背景中,《说文》说解也不免附会阴阳五行之说,但和纬书字说实有着本质不同。首先,许慎阐释了五行与五方之关联,据坎卦释“水”中一笔为“微阳之气”;但他依据小篆立说,点明了其作为象形字的属性,与纬书依据隶书妄说字意不同。其次,《说文》释木从屮,充分体现出构意互证的特点。“屮”为“艸木初生”,所辖之字多有向上生长之意。“木”主东方、主生长、主条达,许慎以从屮释之,使《说文》构意与木的文化内涵相吻合;“下象其根”,又与古文字形体相照应。最后,“土”甲文作、金文作,象土块之形,春秋金文始线条化作土。《说文》对其进行理据重构,释“二”为地中、地下之空间,亦有构意体系之依据。“白”从入合二,“恒”为舟船在“二之间”漂流不定,“亘”为在“二之间”上下求物——“二”皆表空间之意,可以与土互证。我们看到,尽管许慎所见的字源有限,亦受到了阴阳五行说的影响,但毕竟以汉字形义系统和科学的汉字研究为基础——许慎和今文经学家背负着同样的历史镣铐,但最终回转身来,走向了正确的方向。

再看《说文》与义理声训的对比,充分体现出许慎准确阐发汉语词源理据的学术追求。仍以“天”与“儒”为例,《说文》:“天,颠也。至高无上,从一大。”《说文》与《春秋说题辞》同训为“颠”,强调“天”的特点为“至高无上”。这一训释在儒家经典中具有坚实依据,天、颠同源,《周易》“天且劓”,马融作“颠”,可证《说文》之说。在先秦两汉文献中,多把“天”视为宇宙之顶点,如《大雅·崧高》:“崧高维岳,峻极于天。”《荀子·儒效》:“至高谓之天。”《楚辞·天问》:“天极焉加。”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:“今不称九天之顶,则言黄泉之底。”此外,这一训释与“天”的形体亦密不可分。《页部》:“颠,顶也。”颠是人体之顶点,天是宇宙万物之顶点,“天”的造字正取象于人之头顶。要之,“天,颠也”不仅是符合词源理据的声训,亦是形义统一的形训,充分体现出《说文》名实相称的特点。

再看“儒”字,《说文》:“儒,柔也。”这一训释与前文所引的两汉训释皆为不同,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呢?《木部》:“柔,木曲直也。”《车部》:“輮,车轫也。”“柔”的特点不是脆弱柔软,而是富于韧性、不易折断。在上古汉语中,柔与煣、揉、輮、㹛、擾同源[8],《火部》:“煣,屈申木也。”又作揉,《考工记》:“揉辐必齐。”郑注:“谓以火槁之,众辐之直齐如一也。”又作輮,《荀子·劝学》:“木直中绳,輮以为轮,其曲中规。”《牛部》:“㹛,牛柔谨也。”指对牛的驯化。《周礼·大宰》:“二曰教典,以安邦国,以教官府,以擾万民。”郑注:“擾犹驯也。”《周礼·服不氏》:“掌养猛兽而教擾之。”郑注:“擾,驯也。”作为形容词的“柔”,具有柔韧可塑的特性;作为动词的煣、揉、輮、㹛、擾,更是对器具、猛兽的加工与驯服。因此,“儒,柔也”的内涵不是柔弱舒缓[9],而是使之柔顺,体现出儒家基本的历史特点——教化。《说文》之说深契儒家的历史本原,儒家“出于司徒之官,助人君顺阴阳、明教化者也”(《汉书·艺文志》),其原始面貌为负责民众教育的学官。孔子有教无类,创立私学,更奠定了儒家以教育为本的历史方向。[10]要之,《说文》准确阐释了儒的命名理据,从而揭示出儒家的历史特点,堪称正名之典范。

《说文》对两汉训诂学的经学化倾向进行扬弃,从而建立起训诂学的实学基础——训诂的客观性立足于语言文字的溯本求源、系统互证,立足于扎实的字理基础与文献基础。这一传统源远流长,成为传统“小学”的大宗正脉。无论清代的乾嘉之学,还是近代的章黄之学,训诂学的历史高峰都与《说文》学的深化与突破密不可分,黄季刚先生称《说文》为小学的“主中之主”的根本性意义,恰在于此。

四、结语:“正名”与中国训诂学的民族特点

在正名思想与中国训诂学之间,经历了曲折复杂的发展轨迹,呈现出“正—反—合”的历史逻辑。在先秦时期,在端正名实、探求理据的正名思想的推动下,出现了声训、形训的滥觞,为语言文字理据的探寻提供了基本的训诂形式——这是正题。到了汉代,随着小学与经学的结合,正名思想推动了训诂学的经学化倾向,进而导致了语言文字解释的主观任意性;在阐释义理的热切中,语言文字的名实关系日益淆乱,正名走向了自身的异化——这是反题。再到汉末,许慎感慨“人用己私,是非无正”之乱象,将语言事实作为义理阐释的起点,通过溯本求源、五经互证、系统互求的学术理路,树立起训诂学的实学基础,重新建构起语言文字的名实秩序,实现了正名的复归——这是合题。由于秦汉“小学”是训诂学的开端与底色,这一历史进程亦奠定了中国训诂学的民族特点。

首先,在正名思想的影响下,如何实现小学与经学、语言事实与义理阐释之间的矛盾统一,成为了中国训诂学的核心命题。一方面,在正名的重建中,古文经学“实事求是”的精神成为训诂学之首要标准,义理阐释必须建立在语言事实的基础上,确立了训诂学的实学传统。一方面,在正名的追求中,训诂学自其诞生之际开始就指向了思想文化的世界。在二者的紧密结合中,中国训诂学奠定了以意义研究为本位的学术传统[10],强调语言作为一种人文符号的本质特点,注重语言文字与历史文化之间的关联,与偏重形式研究的西方语言学相比,体现出更为深厚的人文底蕴。

其次,正名要探求“名”之本源,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,训诂学不满足于文献词义的解释,进一步探求语言文字的理据与本源;两汉声训、形训的广泛应用,反映出鲜明的求本特点。在正名的过程中,中国训诂学形成了溯本求源、注重理据的学术方向,从语言文字的源头出发探求其发展的脉络与规律,与严格划分历时、共时的西方语言学相比,体现出沟通古今的泛时性特点。

最后,“名”既指语言,又指文字,正名体现为语言文字之间的整体贯通。在正名的重建中,《说文》树立起汉语汉字系统互证的方法论基础。一方面,许慎把握了语言文字的系统性,《说文》对构意体系、训释体系的整理以及这两重系统之间的互证,为训诂的客观性提供了坚实基础。一方面,《说文》彰显出汉字的表意特点,将汉字与汉语词义、历史文化的关联前所未有地揭示出来。在这一过程中,中国训诂学明确了汉语、汉字贯通互证的学术特点,孕育出形音义互求的学术方法——汉字在汉语研究中的全面作用,更是训诂学民族特点的典型展现。

注释和参考文献:(向上滑动阅览)

[1]关于这一论题,张以仁、何九盈、郑吉雄等先生都有所涉及,但也留下了很大的研究空间。

[2]王鸣盛:《嘉定王鸣盛全集》(九),北京:中华书局,2010年版,第1680页。

[3]胡适:《中国哲学史大纲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7年版,第75页。

[4]邓廷桢:《双砚斋笔记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7年版,第41页。

[5]参见寇占民:《<史记>与<释名>声训比较研究》,《北方论丛》,2008年第2期;刘青松:《<白虎通>义理声训研究》,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8年。《毛诗故训传》《郑笺》《礼记郑注》《释名》《孟子》赵歧注的声训数目见祝敏彻:《从汉儒声训看上古韵部(上)——兼论阴、阳、入三声分立》,《兰州大学学报》,1984年第2期;另据赵代根统计,《孟子章句》中的声训共186条,见其《试论孟子章句中的声训》,《安徽大学学报》,1997年第4期;王宝利《楚辞章句声训研究》,《云梦学刊》,2006年第2期;董婧宸:《<说文解字>声训研究》,北京师范大学硕士论文,2013年。此外,吴泽顺《清以前汉语音训材料整理与研究》(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6)一书中亦有详尽统计。

[6]张舜徽:《演释名自序》,载其《郑学丛著》,武汉: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5年版,第267页。

[7]王宁先生把声训从来源上分为四类:语言声训、字用声训、民俗声训和义理声训。其中,语言声训指的是同源词互训,是我们探讨词源学的基础;义理声训是利用人们文字崇拜的心理,用声训来进行说教,接近上层文化,因此主观性较强,义理声训的目的不是语言学,但其部分结论与词源学偶合。参见王宁《古代语言学遗产的继承与语言学的自主创新》,《语言科学》,2006年第2期。

[8]儒在侯部,柔、㹛在幽部,幽侯近旁转。

[9]胡适《说儒》一文,以儒之特点为柔弱、柔服,以殷商遗民“柔道之人生观”释之。

[10]孟琢:《论“儒”的训释与儒家的历史特点》,《民俗典籍文字研究》第十四辑,北京:商务印书馆。

[11]参见王宁:《关于汉语词源研究的几个问题》,《陕西师范大学学报》2001年第1期。

作者简介

孟琢,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,文学博士,从事训诂学、《说文》学研究,章黄国学主编。

文章原载于

北京师范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2019年05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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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黄佳怡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